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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05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07 16:46 累计次数: 字体:[ ]
建议/提案提出者: 沈飚 建议/提案号: 第0053号
标题: 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053号提案的答复
建议/提案内容:

学深悟透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 发挥法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基层社会治理,必须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情同此心,捍卫人民权益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更好发挥法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着力打造基层法治体系
  要建设广泛的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和规范基层法律顾问工作,为基层群众提供基础的法律援助服务。要建设高效的基层法治实施体系,深入推进基层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实现权责统一。要建设严密的基层法律监督体系,形成法治监督合力,发挥整体监督效能,保证公权力正确行使。
  (二)深化完善基层法治制度
  要坚持制度建设先行,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根本遵循。深化完善基层法治制度建设,既是约束也是保护,更是基层治理水平的充分体现。可以由乡镇(街道)指导村(社区)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通过建立健全配套的备案和履行机制,确保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得以充分执行,不断满足基层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新期待。
  (三)加速培养基层法治人才
  要坚持把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性工作,着力培养造就一批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治后备人才,善于从高处着眼、从细处着手,在相互补台、相互帮助中努力团结奋斗,确保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同时,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其率先垂范作用,让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四)扎实推进基层法治教育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们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要突出普法重点内容,落实“谁普法谁执法”的普法责任制,努力在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基层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要坚持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要坚持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既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的相互促进。
  (五)持续做好基层法治宣传
  要持续开展法治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据了解,目前市内已有部分小区在中心花园等地设置了“法治广场”,通过在道路两侧、休息凉亭等处搭建形式多样、设计精美的法治宣传栏,对法治思想等理论知识、法律谚语等名言警句、法律故事及法律案例进行宣传,吸引了居民对法律的兴趣与关注,建议推广。

承办单位: 主办: 南通市司法局 协办: 南通市政法委
答复日期: 2023-08-22
答复内容:

沈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学深悟透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 发挥法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我局以法治乡村建设为抓手,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法治乡村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法治乡村建设格局基本形成。2019年12月,市委依治办牵头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农业农村局、民政局联合出台了《南通市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全市以3年建成具有时代特征、南通特色、乡村和谐稳定、基层群众满意的法治乡村为目标,以基层党建为引领、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为载体、以基层社会治理为抓手,完善法治乡村建设体系、夯实法治乡村建设基础、优化法治乡村建设载体,推出“法韵南通”法治文化品牌,“一核四基”法治乡村建设升级版、法治社会建设“崇+”体系等一批重大项目、重大行动,全域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全市各县(市、区)均成立了由党委主要负责人挂帅的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统筹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坚持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两手抓,推进乡村综合执法、乡村便民服务等乡村治理一体化建设,与“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有机结合,优化工作流程,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便民高效的服务工作机制,党委领导、政府实施、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格局基本建立。

二是法治乡村建设资源充分整合。全市现有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主体661个,基层司法所106个,村党群服务中心1919 个,基层执法、司法机构和党群服务中心有力支持法治乡村建设。在全市115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中,有村(社区)法律顾问1092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0210人,学法用法示范户5209个,法律明白人18133人,涌现出“2021年全国法治人物”启东市海复镇法律明白人倪伯苍、海门区常乐镇杨大姐、海安市曲塘镇葛宝金等多个优秀法律明白人。全域覆盖法治文化阵地,实施“村村有、村村优”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程,融合打造“三沿”法治文化阵地,建成省级、市级法治文化阵地50个、298个,其中不乏如皋市长江镇法治大观园、启东高新区(近海镇)法治融园等各具特色的基层法治文化阵地,海门常乐镇成为全省首批法治小镇。依托邮政、烟草、快递等配送物流系统持续推进普法邮路、普法连锁店、普法驿站等微阵地,打通农村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全市雪亮工程、天网工程和覆盖市、县、乡三级的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体系高效运用,政务服务12345热线、法律援助12348热线、南通百通app等平台互联互通,“南通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崇法指南”抖音账号等开通运行,“法润民生”微信群常态化应用,全面支撑法治乡村建设。

三是法治乡村建设硕果全面彰显。市县联动广泛开展“送法进乡村”“乡村振兴法治先行”“普法助民村居行”“法润江海 春风行动”“法治服务农民丰收节”等主题教育活动,连续17年举办不同主题的农民工学法活动周,4300余名农村普法联络员、5000多名普法志愿者每年开展惠农服务1.7万余场次,以案释法基层行680余场次,发放普法资料30余万份。法治乡村示范创建深入开展,全市分别建成国家级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8个、839个村(社区),建成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各50个。全国乡村治理会议在海门召开,省乡村法治文化会议在通州召开。法治乡村建设激发了农民自主参与乡村依法治理的内生力量,“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机制全国推广,“援法议事”活动常态开展,设立“立法直通车”和“法律援助点”,充分收集民生意见,调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力量,有效扩大群众自治“同心圆”。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法治乡村建设的目标任务,2021年4月《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出台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上升到了法律层面,党的二十大报告又一次强调了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性,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和“八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抓紧抓实,查漏补缺,创新提升,确保实现“三完善三提高”目标任务(涉农配套法律制度更加完善、全社会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农村执法质量明显提高、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明显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的),主要从三个方面深化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一、坚持思想引领强统筹,确保法治乡村建设正确方向

乡村治,百姓安,国家稳。一以贯之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始终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首要任务,贯穿到法治乡村建设的全过程。

一是发挥党建引领“聚合”作用。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住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工作纳入每年党委书记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契机,强化法治乡村建设组织领导和制度保障,把法治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统筹安排并分步落实,构建统筹谋划、管理指导、督查考评的闭环体系。

二是发挥监督考核“杠杆”作用。把法治乡村建设纳入区县、乡镇年度目标考核、法治建设督察、“八五”普法评估验收内容,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用好奖惩手段,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务晋升、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健全自查自纠制度,加强日常指导,对法治乡村推进力度弱、建设成效差、群众认可低的地区,进行专门通报,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法治乡村建设由追求“高颜值”向追求“高质量”发展。

三是发挥骨干队伍“领跑”作用。整合法治乡村建设骨干队伍,抓住农村党员这一关键群体,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活动,建立法律知识培训常态化机制。抓住社会组织这一关键力量,健全政府购买、项目委托、公益创投机制,推动每个县(市、区)至少拥有5个以上普法社会组织,联动开展共建法律服务社、共创普法公益品牌、共帮农民法律所需等互动合作项目,壮大法治乡村建设的社会力量,畅通社会组织参与法治乡村建设服务渠道。加强“法律明白人”培育“建、管、用”一体推进,确保民生实事项目能经得起人大评议、社会评价。用足“一格一户两人·通晓法”优惠帮扶政策,全面建立科学配套的“法律明白人”考核奖惩机制,实施“云梯”培训计划,开展“滴灌式”法治培训,组织评选“最美法律明白人”,有效发挥法律明白人“领跑”作用。

四是发挥典型示范“标杆”作用。坚持“典型带动、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法治乡村建设新路子、新模式,寻求突破创新,推出新招实招,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在面上推广。深入挖掘法治乡村建设的先进典型,大力学习推广乡村治理示范镇、村的法治建设典型经验,发挥典型的标杆引领作用。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矩阵传播优势,广泛宣传法治乡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和举措,积极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乡村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坚持聚焦重点强辐射,确保法治乡村建设提质增效

以法治乡村建设走在全省前列为目标,强化系统观念、整体思维、创新理念,把法治乡村建设做出南通特色、南通品牌。

一是夯实法治建设“底盘”。加强科学立法,及时将基层依法治理中的成熟做法总结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规章,强化立法支撑。狠抓严格执法,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推动涉农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面深化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合理配置执法力量资源。充分利用立法联系点,接地气、聚民智。坚持公正司法,引导基层群众通过法律途径、法治方式解决征地拆迁、安全环保、平安稳定等社会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实践养成,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持续宣传好民法典,重点开展养老诈骗、特困群体救助帮扶、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使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深入人心。加强乡村特殊人群的排查管理,扎实做好对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切实维护留守儿童权益。

二是凸显法治文化“名片”。围绕建设“法韵南通”名片,把厚植乡村法治文化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高标准实施法治文化惠民活动,持续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法润江海·春风行动”等系列活动,利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平台,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节点,组织法治文艺下基层、法治文艺汇演、法治书画展览、法治微电影联播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高要求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借力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建设,推进法治文化阵地“村村有、村村优”工程。结合沿江、沿海、沿运河法治文化长廊和法治文化特色小镇建设,推动建设一批法治主题突出、地区特色鲜明的乡村“三沿”法治文化阵地,打造一批乡村法治文化阵地文旅体验线路。高质量培育法治文化特色亮点,根据村居发展水平、文化传统、法治元素,优化乡村法治文化整体布局,探索培育法治文化示范村居,引领带动培育不同类型、不同主题的村居法治文化品牌项目、特色节目,用法治文化的力量推动基层群众法治信仰的生根。

三是升级法律服务“系统”。加大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平台的经费投入和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使用率、好评率。把公证、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事项延伸至农村,让公共法律服务站(室)成为“看得见法治元素、听得见法治声音、获得到法治服务、受得到法治保障”的综合型、“一站式”服务窗口。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增加法律顾问参与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法治审查的范围和频次,为农村产业发展、农民增收、乡村旅游、生态环境保护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探索建立村民法律服务个性化档案,推出“法惠农村”项目品牌和“法护农民”权利义务清单,精准推送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产品和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强化多元化解,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纵深推进诉源治理、非诉衔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等工作,发挥好村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等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主力军作用,增强联动化解质效,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三、坚持多维发力强融合,确保法治乡村建设一体推进

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自治的基础作用、法治的保障作用、德治的教化作用、智治的支撑作用,大力推进基层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深度融合,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强劲动力。

一是做好法治自治融合,推动民主法治。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巩固提升活动,实行最严格的动态管理制度,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全面排查,在达标过硬、提质创优上做文章。不断激发群众参与自治活力,发挥“五民主三公开”“四议两公开”“小微权力清单”功能效用,健全“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机制,加大“援法议事”力度,推广圆桌会议、民情恳谈会、百姓议事堂、村民说事平台等村民协商议事模式,调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力量,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在参与法治乡村建设中的作用,引导群众订立规矩、重塑习惯。依托各地法官、检察官、社区民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等人员组建“法治智囊团”,对群众协商议事、邻里中心议事等自治内容、人员、流程等全要素进行法治保障,推动群众自治活动合法合理、规程规范。接力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主题活动,全面梳理农村重大基础设施、产业项目、民生工程、脱贫致富的发展需求,深入摸排农村环境保护、土地确权流转、留守特殊人群帮扶等群众需求,积极构建“群众问题由群众解决”新机制,让群众做自治的基础和主角,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

二是做好法治德治融合,推动规则养成。坚持将德法融合作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有效路径,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为平台,依托村级群众大舞台、公共服务中心、法治学校、德法讲堂、德法讲习所等阵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群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准则,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文明素养。把尊老爱幼、诚实守信等纳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加大对坑蒙拐骗、制假售假等行为的执法力度,全力倡导社会文明新风。深化德治约束,从家庭、家教、家风抓起,持续开展“法护人生”“法进家庭”“法润村居”专项行动,继续开展“家庭学法达人赛”“崇德尚法好家庭”寻访等活动,积极探索以乡村道德银行、道德积分推动立德育德,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道德体系建设。推动“莫文隋”、江海志愿者等精神文明品牌丰富内涵、提升影响,充分发挥“江海普法名嘴”“中国好人普法微联盟”“农村普法讲师团”“法治文艺创作队”等志愿队伍作用,引导人们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法治建设的传播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

三是做好法治智治融合,推动服务加速。围绕让群众“想得起”“找得到”“用得上”的目标,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为提升法治乡村建设水平注入新动能。充分运用“法润民生”微信群、政务服务平台留言收集研判社情民意、矛盾纠纷隐患、重大突发事件等重点热点信息,根据不同群体的需求特点,改进法律服务供给方式,努力实现个性化、精准化服务。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服务对接,通过12348热线和法律服务网站,积极引导群众“线上办”“网上办”“掌上办”。在现有的无人律师岗,法律援助自助服务系统的基础上,加大“智慧小司”法律服务机器人的投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与市域治理指挥中心平台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通过“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融入公证、仲裁、法律援助等服务,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向移动服务、随身服务、个性服务、智慧服务方向发展,“一站式”满足群众各类法律需求。依托“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将法律服务与网格治理相融合,健全上下联动、全域覆盖的网格化法律服务服务网络,实现大事全网联动、小事一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