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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34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26 16:50 累计次数: 字体:[ ]
建议/提案提出者: 夏建国 建议/提案号: 第0343号
标题: 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343号提案的答复
建议/提案内容:

关于推行柔性执法、让城市更有“烟火气”的建议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企业在城市里成长,离不开城市土壤,离不开优良的营商环境。总体来讲,我们南通的法治营商环境是好的,但是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还存在着执法为民理念还不够牢固、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行政指导服务力度还不够大、执法效率还不够高等问题。那么,如何改进我们的行政执法工作呢?“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习近平总书记给我们指明了方向。我们应当顺应时代潮流,站稳人民立场,推动体制创新,强化服务合作,推行“柔性执法”,赋予行政执法更多人文精神,让社会感受法治温度,从而加快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民”字为先,涵养为民情怀
  一要站稳人民立场。坚持执法为了人民、执法依靠人民,把执法为民理念贯穿到行政执法全过程、各环节。把握社会治理新要求,聚焦人民群众新期盼,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质效,更好赋能基层治理。二要树牢平等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牢牢把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一生命线,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可预期、可信赖的方式实现。三要做足服务文章。融执法于细心、耐心、贴心服务之中,加强服务指导,真诚沟通、善意提醒,给予人文关怀,最大限度地推动行政相对人理解、配合执法。
  二、“严”字当头,规范执法程序
  一要严格程序促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是行政执法行为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表现形式。在执法过程中要抓住程序规范这一关键环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实事求是、秉公执法,不徇私枉法,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增强执法透明度。二要全程记录可回溯。执法机关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合法审查严把关。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本机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由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机构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三、“导”字发力,推行柔性执法
  一要弄清意义。行政指导可以对强制性法律手段进行补充,对经济发展进行引导和促进,对损害社会利益的行为起到预防和抑制作用,积极主动而又非强制性地进行劝阻、引导,要比在冲突发生后进行惩罚性的行政干预强得多。二要掌握方法。行政指导的方法主要有说服、建议、协商等,行政机关正确运用行政指导方式,客观上可以产生良好社会效果,对提升“服务型政府”形象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三要强化运用。行政指导在不同执法领域的具体运用要视情况而定。例如在强化营业性演出活动监管方面,可及时关注演艺信息,一旦发现涉及营业性演出,立即约谈相关负责人,下达《行政指导意见书》,并指导其进行规范审批。如在检查中发现涉嫌无证经营情况,可立即对上述场所下达行政指导意见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并进行复查闭环;依然无证经营的,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四、“实”字打底,提高执法效率
  一要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推行说理式执法,向当事人说明执法原由,告知当事人享有平等的权利义务。与当事人进行普法与违法处理时要平等沟通、充分说理,告知其违法后果和处罚依据,最大限度减少行政争议。二要健全监督机制。邀请教师、退休干部、职业律师等社会力量参与执法监督。建立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对反馈的信息及时进行整理、分析研判,随时了解掌握业内动态,做到见事早、判断准、引导及时。执法人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批评和监督,积极主动回应媒体监督,从中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三要减少行政摩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使用全国统一的执法文书,强化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耐心疏导解释,让全部执法工作在阳光下操作、依法推进,最大程度减少行政摩擦,赢得群众理解支持。当然,我们也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严防借柔性执法之名“执法放水”“柔性滥用”。

承办单位: 主办: 南通市司法局 协办:
答复日期: 2022-09-23
答复内容:

夏建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柔性执法 让城市更有“烟火气”》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规范执法标准化、执法监督常态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服务改革法治化等方面下功夫、求突破,巩固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成果,全面提升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水平,推动市域治理现代化走在前列,以更实举措营造更优发展环境,为“强富美高”新南通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一、在服务改革法治化方面再深化,推动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全面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为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局按照“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的总体思路,秉承“执法就是服务,服务就是执法”的理念,在全市推行“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20年,我局联合市监察委员会出台《关于推行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加强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及实施细则,积极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加强柔性执法,推动制定全市统一的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21年,我局印发《关于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推行涉企免罚轻罚清单的通知》,在全市全面推行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制度。今年7月,我局启动了动态调整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和制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工作,扩容至29家执法部门制定了免罚轻罚柔性执法清单。在我局的全力推动下,全市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市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完善公布实施了免罚轻罚清单,基本实现市场主体相关领域全覆盖。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办理涉企行政执法“免罚轻罚”案件2500余件,其中不予行政处罚案件900余件,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案件1600余件,通过政策辅导、行政建议等柔性执法方式服务市场主体5000余家。

为进一步加强柔性执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提升治理质效,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局正在开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制定工作,为除涉及人身、财产、公共安全等领域外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提供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

(二)着力服务企业依法良性健康发展。我局结合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起草《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涉罚企业合规治理工作方案》,开展涉行政处罚的企业合规治理,避免违规经营。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监测哨点,围绕营商环境感受、行政部门履职到位情况、企业经营风险、企业法治需求等四个方面,建立定期监测、需求收集、实时反馈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民营企业法治服务保障和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引导企业合规经营,为市场主体打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二、在加强执法监督常态化方面再创新,提升执法监督质量和效率

一是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开展重点领域执法监督,通过通报问题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制发案卷评查通报,对案卷中反映的证据链不严密、自由裁量说理不充分等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切实提升执法办案质量。积极应对小海城管执法事件,第一时间会同市城管局出台《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意见》,起草《关于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文明程度的若干意见》《南通市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南通市行政执法十项禁令》《南通市行政执法文明规范》,有关做法获司法部、省司法厅肯定,并被《法治日报》正面宣传。

二是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民营企业联系点、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民意“直通车”和规范执法“检测器”作用,促进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定20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20家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举行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暨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聘任仪式。通过将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内部层级监督结合起来,着力打通行政执法监督“最后一公里”。

三是积极应用数字化信息化执法监督方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关于全面应用江苏省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综合平台的通知》,全面应用省执法监督平台,逐步实现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四级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人员网上培训管理。通过汇集行政执法信息数据,探索与其他平台、系统之间数据互联互通,深入应用“平台”各项功能,及时发现运行问题,调整优化相关功能,实现以信息化推动行政执法向标准化、执法监督向精准化、行政决策向精细化方向发展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