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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6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08 09:22 累计次数: 字体:[ ]
建议/提案提出者: 钱兵 建议/提案号: 第661号
标题: 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61号建议的答复
建议/提案内容:

关于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建议:

行政案件败诉,影响了干群关系,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应当引起高度重视,采取相关措施,尽快扭转败诉率居高不下的状况。建议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压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

当前,我市正处在“聚焦重点、攻坚克难、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加快依法治区进程,提高行政执法能力。领导干部尤其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依法治区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专项检查、问责内容,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行为,切实提升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通州区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二)重视加强法制队伍建设

一要强化行政执法队伍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基层乡镇、街道及区级行政执法部门是行政执法体系中最为基础、执法活动最多,也是执法能力最为薄弱、引发行政争议最多、败诉案件最为集中的环节,是推进严格依法行政的重中之重。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站所及其执法队伍的建设,通过培训、学法讲座、专题研讨、出庭应诉等多种方式,引导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理念,“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法定职权、程序正当、权责统一观念。二要建立健全符合法制工作人员职业特点的管理制度,逐步推进法制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上岗培训和日常轮训的长效机制。三要进一步重视各单位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按要求完善法制机构职能和架构,保证法制机构设置、编制和人员结构与其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四要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等制度,探索完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保证法律顾问在政府作出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三)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执法能力

强化程序公正意识,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杜绝漠视程序、遗漏程序、合并程序、颠倒程序的情况发生。要严格遵守有关办案期限规定,避免因无辜拖延办案期限、怠于执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避免“好心办坏事”;加大执法公开力度,持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尊重和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表达权,及时向当事人反馈履职信息,提升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注重认定事实、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方面的能力提升,从法律基本定义、法学原理、法条规定及实践层面掌握理论要领和操作方法,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四)加快推进执法体制机制改革

建立健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县级执法部门的协作机制,强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执法事项上的综合协调。因此,在区级层面,应克服等、靠的思想,主动创新作为,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已完成的基础上,重点在行政委托与协助的制度设计上有所突破。将一部分行政执法事项统一委托给乡镇街道,明确委托事项、要求、时限,明确委托方与受托方的权利义务。同时,着重完善区级层面与乡镇街层面的协作机制,有分有合,分合结合形成合力,解决基层授权不足的问题。

(五)进一步重视机构改革后的执法衔接工作

贯彻好权责统一原则,行政管理职权合并、移转后,应尽快明晰部门职责权限,权力主体和责任主体应当统一,做到分工明确、边界清楚。对于部门间无法避免的职责交叉事项或工作流程需不同部门配合的事项,应当区分对内与对外的处理方式,对外宜采取“首问负责制”,由最先收到的单位受理,由最终办结的单位答复,以方便群众。对内,各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协作,谈分工更讲合作,实行执法联动、案件移送、案件会商、信息共享等制度。如因职能调整引发行政争议,职能承继机关应遵循“谁被告、谁担责、谁履行判决义务”的基本原则,原行政机关应积极协作、配合。

(六)完善行政权力制约机制

一要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健全立体化监督管理体系,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二要切实增强接受监督意识。认真履行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和主要责任人责任;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报告工作制度,主动接受询问和质询。健全知情明政机制,定期向政协通报有关情况。进一步畅通民意监督渠道,形成言路畅通、办理快捷、反馈及时的社会监督格局。三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通过加大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依法公开答复的程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七)进一步加大行政纠纷实质化解力度

要建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助救济机制。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和信息反馈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推行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努力实现复议、诉讼、调解、仲裁、信访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复议保障措施,同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根据上级要求建立区行政复议委员会。要加强府院联动机制建设,明确牵头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促进重大矛盾纠纷的有效解决。通过上述措施,切实减少行政纠纷的发生,降低行政诉讼案件的发案率。

(八)提高行政败诉案件应诉水平。

出庭人员应全面掌握案件的基本情况,做到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烂熟于心;加强诉讼技能的培训和锻炼,掌握答辩、举证、质证、辩论的技巧,做到应付自如;展示政府良好的形象,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平等对待,不以官压民,不以权欺民,树立“公仆”形象。

承办单位: 主办: 南通市司法局 协办:
答复日期: 2023-10-08
答复内容:

钱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认为您的建议非常重要,就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提出了八个方面的建议,对我们深化全面依法治市、推进法治政府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

近年来,南通市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大局,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创新创优,以更高质效法治建设推动社会发展,以更高标准法治保障提供发展动能,以更优法治供给改善民生福祉,努力打造更高水平法治南通。南通市“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获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通报表扬,“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践引领区建设”获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首创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制度,打造更高水平法治化营商环境”获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主体工程,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是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落实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接下来我们将重点围绕以下七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完善法治建设制度机制,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在学习领会上下深功、在宣传宣讲上出硬招、在贯彻落实上见实效。专题组织全市依法治市暨领导干部法治培训,通过专题学法、辅导讲座、跟班学习、交流轮岗等方式,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机关干部和执法人员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二)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现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三)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对照市委依法治市委《关于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科学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全面推进镇街提级法治督察全覆盖,制定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开展检查、考核、督察、评价活动,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开展约谈整改。

二、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护航经济发展整体好转

(一)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深化重点领域机构改革,统筹推进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发布和动态调整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现更多“一件事”全程网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规范管理,组织编制市县行政许可实施规范,优化办事指南,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改革,建成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容缺受理机制。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2023年“万事好通”南通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举措新66条》,持续推进柔性执法、精准执法,优化升级涉企免罚轻罚“四张清单”3.0版,加强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相关的办理情况的日常监测,开展行政裁量基准和免罚轻罚清单专项监督和联合监管。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统一执法尺度。

三、推进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依法行政统筹协调

(一)规范涉法机构设置。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部门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明确执法部门设立法规工作机构、执法工作机构和执法监督机构以及承担职能,解决部分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涉法”工作机构设置不规范、职能界定不清晰、人员配备不到位等问题,市级部门原则上只设立一个执法工作机构,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部门以及人社、资规等部门由执法队伍进行执法。

(二)优化县镇协作体系。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镇(街道)“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新模式的通知》,进一步理顺乡镇(街道)与县级执法部门的关系,加强执法协作,通过动态评估调整综合执法事项、推动市县镇数据资源实时联通、推动县级部门派驻执法队伍纳入镇(街道)统一指挥体系等方式,切实解决基层在信息流转、协调联动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切实形成基层综合执法合力。

(三)健全部门联动机制。针对城市管理领域监管与执法衔接不畅的问题,指导建立案件移送机制、协调会商机制、情况通报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开展《南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与行业监管联动工作若干规定》“回头看”,并将在审批、监管与执法存在职责交叉或衔接不畅的其他领域,加强会商与研究,建立健全部门间的联动机制,推动部门权责统一、分工明确、协同高效。

四、高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高政府治理水平

(一)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开展中期评估,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地各部门报送的完成情况、评估报告和佐证资料等梳理汇总,对前期自评估情况针对性核查,找出存在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提出解决建议,挖掘典型经验,形成评估报告。扎实法治南通、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切实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二)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开、动态管理等制度。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深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其在推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介入机制。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备案监督等全链条制度和工作标准机制。打造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为社会公共查询提供便利。

(三)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加大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力度。规范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常态化开展行政败诉、司法建议落实等情况通报,深入推进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五、强化行政执法实践,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进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实现除中央垂直管理部门以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制发、在岗轮训等工作的市级统筹。开展《南通市行政执法委托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有效防范行政执法风险,促进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水平整体提升。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组织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行动,抽取城市管理、生态环境、文化市场等重点领域以及执法舆情频发、矛盾集中的重点地区相关案卷进行评查,促进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逐利执法、不规范执法、执法方式简单粗暴等执法突出问题,深入查纠整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优化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持续推行柔性执法、精准执法,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持续健全、严格落实免罚、轻罚清单,探索在更多领域实行“首违不罚”。深入推进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工作,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无明显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

(四)强化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开展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工作专题调研,选择部分涉企重点领域试点开展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推动涉企重点领域建立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行政指导和服务工作机制,分类制定企业行政合规指导目录,降低企业违反行政监管法律法规的潜在风险。

六、着力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开展“枫桥经验”传承提升年专项行动。强化诉与非诉的有效对接,健全完善市、县两级非诉工作体系。开展“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巩固提升年”行动,完善信访矛盾多元化解机制,推进重复信访控增减存常态化长效化。

(二)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深化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持续优化升级“苏解纷”非诉服务平台。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重点推进社区物业、消费维权等领域纠纷排查调处。落实行政调解职责清单,推进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制度,探索完善无异议简易调解程序。

(三)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持续推进压降行政败诉工作,对败诉案件多、风险高的地区加强指导、落实考核追责。通过复议抄告、约谈等措施推动解决案件背后深层次的执法不规范问题,从源头上防范行政争议,实现行政诉讼案件和败诉率“双下降”。继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出庭应诉能力水平,不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从“出庭”到“出声、出实效”的转变。

七、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

(一)加强法治南通队伍建设。组建法治南通人才库,为推进法治政府提供人才保障。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加强政府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旁听庭审等活动,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组织开展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委依法治省办的部署安排,积极参与省级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等工作,组织海安、海门、如东积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做好我市推荐申报示范地区、示范项目相关工作,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推动法治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三)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三单两书”制度,优化清单管理、普法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闭环管理模式,开展地方性法规、行政执法相关法律贯彻等不同主题的“谁执法谁普法”专项履职评议和年度履职评议,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实现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