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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司法局2012年度工作总结

来源: 南通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2-12-19 字体:[ ]

  南通市司法局2012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上级部署,抢抓社会管理创新重点典型培育城市的有利契机,按照“争排头、保先进、创最佳”目标,坚持“优作风、提效能、促创新”,全力维护稳定,助力推动发展,倾力服务民生,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基层基础建设得到傅自应副省长好评,多项工作被司法部郝赤勇副部长、省司法厅缪蒂生厅长批示肯定,市委主要领导连续四年对司法行政工作批示褒奖。《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等国家级媒体对我局干部“三解三促”下基层、医患纠纷调处、涉外矛盾化解等工作予以报道。截至目前,全系统被国家级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43篇,省级媒体报道531篇,被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录用信息129条,省司法厅录用691条,社会知晓率和美誉度不断提升。市局社会管理创新10个项目、全系统85个项目,总体按照序时进度基本推进完成,为全市社会管理创新作出积极贡献。我局被省厅推荐向司法部申报集体一等功,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示范点”,被市委选定为全市“一评五制”工作先行单位。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队伍履职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

  始终以加强党的建设为根本,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围绕群众满意目标,提升机关和行业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引领作风建设、效能建设、队伍建设上新台阶,打造司法行政高效服务团队,树立为民服务形象。

  一是抓组织建设,夯实基础。围绕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创新工程五大目标,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径。抓好制度建设,制定局党组开门议政实施办法,深化党务政务公开,推进党组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决策透明度。建立机关党委委员问责制度,推行党委委员述职问责,对年终测评合格率低于50%的党委委员自动卸任。制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意见》,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提供方向。结合单位实际,在构建五大中心的行政架构基础上,把支部建在中心上,改进党建目标管理,提升党建管理效果。加强党员发展,严把发展对象确定关、预备党员转正关和新党员接收关,重视发展青年党员和女党员。今年局机关有5名预备党员转正,2名青年干部列为发展对象,7人中有6名“80”后青年干部,4名女干部。

  二是抓作风建设,提升效能。作为全市“一评五制”先行单位,认真落实市委“一评五制”工作要求,年初召开动员大会,在全体党员干部队伍中掀起“治慢风暴”,治理不作为、乱作为的同时,更加注重治理慢作为、缓作为,营造“疾慢如仇”的工作氛围。根据社会评议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认真查找在履行职责和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方案。围绕群众满意目标,坚持“五个一”指向,实现“五个零”目标,在窗口部门全面推行八种服务。全面加强公证机构规范化管理,在市区范围内实行统一收费员收费、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分配比例、统一工作流程“四统一”,面向群众树立文明、规范的良好执业形象,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推行效能公示制,实行考核量化,建立严格的“以目标倒逼进度,以时间倒逼程序,以督查倒逼落实”环环相扣的跟踪办理机制。实行党员干部效能问责制,把“一评五制”工作要求落实到处室和支部,形成双推双促的局面。各党支部每月召开点评会,对完成任务情况进行点评,对未完成任务的党员干部,由支部负责谈话并提出整改意见,对连续三个月以上未完成任务或履责不到位的进行批评教育,按绩效考核规定,降低考核等次。在今年全市召开的三次作风建设大会上,我局均有交流发言,全市作风建设《督查专报》对我局的作风建设情况给予肯定。

  三是抓队伍建设,凝聚力量。开展职业道德主题教育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召开动员大会,组织主题征文演讲、读书心得评比,举办道德讲堂、青年文化论坛等形式,提升教育实效。创新“党的十八大精神”宣讲方式,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理念,组织普法名嘴和优秀律师党员开展体验、感悟、寻根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强化宣讲效果。实施整体竞争上岗,在人员招考、职级升迁、干部任用等涉及干部人事方面的一律采取竞争性操作,坚持“重品德、重公论、重实绩”原则,打破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陈旧做法,促进干部队伍的合理配置。加大轮岗交流力度,近三年,符合规定条件的中层干部进行调整交流。按照“重用一批,储备一批,培养一批”的人才三级梯队建设理念,推行分类培育机制,对机关新进人员,实施一对一、一帮一“导师制”。深化典型培养,在全系统评选出十大“服务之星”,对9名优秀基层司法所所长记个人三等功。以考核促进管理,推行能级系数定岗、绩效浮动工作机制,从绩效工资中拿出500元作为月度绩效考核津贴基数,根据个人月度考核等次,按一定比例增减。在市创先争优表彰大会上,全系统6家党组织、6名干警受到表彰,受表彰占比位居全市之首。“普法邮路通万家”被评为“创先争优优秀品牌”,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创先争优党员示范窗口”。

  二、基层基础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

  贯彻部、省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南通实际,坚持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抓手,阵地建设、资源配置、力量配备等实现稳步升级,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在推动事业发展中的保障功能。

  一是社区矫正执法机构全面覆盖。首创社区矫正“队建制、双配置”模式,市、县两级全部建立执法机构,分设支队长(大队长)、政委(教导员),共新增9名中层正职职数,实现业务、政工两手抓、两手硬,司法部郝赤勇副部长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总结南通等地经验,抓好《实施办法》落实”。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115个乡镇全部建成社工服务中心。通过聘用、招录等方式,加强队伍力量,已配备337名专职执法工作者、488名专职社会工作者和4398名社会志愿者,专职社工与社区服刑人员配比达到18,保障工作有效开展。聘请176名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矫治。今年,市、县两级在社区矫正业务用房和装备方面新增投入900余万元,累计投入约2300万元,县(市)区全部建成“六位一体”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打造全省一流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基地。

  二是窗口基础设施条件持续改善。召开全市基层基础工作现场推进会,制定印发南通市《星级司法所考评标准》和《奖励办法》,编印《司法所建设风采录》,建成全国先进司法所2家、省优秀司法所38家,评选五星级司法所3家、四星级司法所6家。司法所新增办公用房7280平米。省厅在如皋召开“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议”,与会代表现场参观我市司法所建设情况,傅自应副省长对我市基层建设给予好评,缪蒂生厅长予以批示肯定。成立行政服务处,在政务中心设立2个服务窗口,市局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向窗口集中,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门受理办结”,我局窗口获评为一季度“政务中心优秀服务窗口”。市法律援助中心搬迁新址,办公条件大幅改善,接待面积近400平方米,业务受理大厅、私密会谈室等功能区完备,进一步方便群众。多家县(市)区对法律援助窗口进行升级改造,目前全市已成功创建3家省级示范窗口。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全面升级,现场报名确认点迁入市政务中心,设立10个工作窗口,通过电子屏公示职责内容。采取高科技手段,身份证读卡器、笔记本电脑、学信卡等配备到位,挑选具备实时视频监控条件的考点,对试卷保密室改造升级,增设监控系统并接入省厅内网,成功实现从接卷到考试全程实时监控,全省仅有两家地级市做到,确保考试平稳、安全进行。投入近40万元,完成内、外网双机热备和存储,建立网页防篡改系统并改版,完成内网OA办公系统升级,改善办公软环境,提高办公效率。华东地区司法行政系统计财装备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与会代表对我市计财装备工作特别是基础设施保障给予好评。

  三是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不断出新。经市委批准,建立南通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立明任组长,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力度,为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推动普法工作上新台阶奠定基础。将今年确定为“法治文化推进年”,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全年工作重点。年初出台《全市法治文化建设“十百千万”工程活动实施方案》,积极拓展面向基层群众及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投资2000万元建设“南通崇法文化广场”,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目前主体工程建设已完成。县(市)区法治文化园、法制教育基地等相继建成,全市共建立153个各具特色的公共法治文化阵地。实施“法润江海、领航同心”活动暨普法连锁店进农村工程,整合烟草物流资源,共编印714万份《法润江海报》,通过农村便利店向农民发放,农村普法连锁店成为全市农村普法覆盖面最广、知晓率最高的普法阵地。与市妇联联合开展“万家学法”知识竞赛,在全市各条战线、各个行业广泛开展首届“江海普法名嘴”选拔评比活动,打造一支具有江海文化特色的法治文化传播队伍,针对全市不同方言区、不同文化层次的群众开展特色化宣传。

  三、服务发展综合能力进一步放大

  贯彻落实省厅法律服务“四万”工程精神,结合实际,开展“四进四推”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围绕“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幸福,促进法治建设”目标,打造法律服务专业特色品牌。

  一是积极推进“法治南通”创建。推行“普法先行、促进发展”工作思路,将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法治实践融入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建立和规范法治体系。编印《领导干部法律风险防范手册》,进一步提升机关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出台《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考试成绩作为正式任命的参考依据。该办法与人大任命领导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机制覆盖全市所有领导干部群体,成为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推荐优秀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积极参政议政。目前,我市共有市、县两级律师人大代表7人、政协委员24人,1名律师成为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候选人。在市、县两级全部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团(室)的基础上,选派律师担任政府领导专职法律顾问,组织律师事务所与乡镇结对挂钩,为村(社区)委会配备法律顾问,促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今年全市有1个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97个村居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居,新申报107家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居。

  二是努力构建全方位法律服务体系。着力打造“绿、红、金、银、橙”五色法律服务体系,组织法律服务队伍全力服务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发展,服务老年人、新市民等群体,关爱民生,促进和谐,市委副书记陈斌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立明均作出批示,给予肯定。打造的“一团一站一室”法律服务工作模式被司法部简报刊载推广。向全市300家金银铜牌民营企业和100名优秀民营企业家发放“法律服务咨询函”,征询法律服务需求和意见。与外侨办联合成立“南通市维侨法律服务顾问团”,为来通投资的华侨华人及侨资企业服务,助推外向型经济发展。与经信委合作,举办海事仲裁及造船合同法律知识讲座,邀请国际知名海事仲裁员来通授课,帮助船舶海工企业掌握国际海事仲裁规则,防范法律风险。组建综合性服务团队,跟踪服务11家滨海产业园区,保障沿海开发战略实施。联合经信委、商务局、工商局等10多家部门创新成立“南通市服务企业发展普法同盟”,建立同盟联席会议制度、活动网络平台等,先后开展集中普法活动180余次,惠及3万多名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提升企业法治化运作水平和社会责任意识。公证机构对政府鼓励扶持发展的企业,缴纳公证费用时在政策范围内给予一定减免,降低企业负担。服务发展的同时,法律服务行业自身业务取得进步,110月份,律师行业业务收费超过1.5亿元,同比增长21.3%

  三是全力保障民生幸福。在全市推广建立“社区律师工作室”,将每月8号确定为“社区律师法律服务日”,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全省律师工作会议在通召开期间,省厅组织全体与会代表现场参观“社区律师工作室”,向全省推广。与民宗局联合开展“千名律师进宗教场所”活动,促进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增强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成立全国首家依托律师事务所建立的非营利性社工机构,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建立一支更专业的社工团队。在律师事务所试点设立公益律师事务部,打造公益法律服务品牌。组织公证机构开展“公证惠民宣传月”、“公证敬老月”活动,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免费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在乡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强化规范化建设,出资8万元奖励16家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推进法律援助“墙体广告十百千”工程,市法援基金会一期工程投资12万元,在三个县(市)区粉刷墙体广告183面,提高知晓率。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建立点援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库,由受援人自主挑选承办律师。新开通8条法律咨询专线,进一步方便群众咨询。111月,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152件,解答咨询97622人次,分别同比增长25%47%。“爱心法援”获评市级机关优质服务品牌。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服务民生水平不断提升,司法部司法鉴定科技研究所组织对我市鉴定机构能力验证测试中,16个项目获评14项满意,位居全省前列。110月份,共办理司法鉴定7643件,同比增长11%

  四、维稳管控执法能力进一步彰显

  围绕社会管理创新重点,突出抓好特殊人群管理、矛盾纠纷化解,创新工作机制和执法手段,工作资源向基层倾斜、工作重心向一线前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探索安置帮教工作新模式。联合省监狱管理局启动南通地区服刑人员释前就业培训、推介和安置帮教一体化工作,打造“监狱、政府、企业”三位一体模式,推行“阳光扶技(业)行动”,对服刑人员技能培训意向、就业愿望,对过渡性安置基地的安置能力开展双向调查收集,向监狱、安置基地提供就业、招工需求。组织回归社会的创业典型到监狱举行巡回演讲,发挥创业典型的引导力量,做好在监服刑人员出监前延伸帮教工作。今年组织刑释解教人员技能培训班11期,培训250多人次,帮助自主创业的刑释解教人员协调争取减免税收超过13万元,帮助25名刑释解教人员办理低保,发放临时性救助资金约18万元。与南通女子监狱联合建立“南通市服刑人员帮教基地”,4名机关干部和律师被选聘为“濠滨志愿者”,与服刑在教人员开展帮扶。推行“三到三谈三帮”制度,通过上门走访、电话随访、见面谈访等形式,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思想动态,做到隐患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置。111月份,全市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219名,衔接率、帮教率分别达到100%99.3%,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100%,当年回归人员无一重新违法犯罪。

  二是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手段。在全省率先出台《社区矫正机构兼职法制员制度》,为社区矫正机构选聘兼职法制员,促进社区矫正执法质量的提高,得到缪蒂生厅长批示肯定。召开“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推进会,从机构队伍、工作制度、执法行为等全面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探索社区矫正对象集中交付对接制度,组织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到监狱与假释罪犯签订社区矫正入矫保证书,进行集中交付。建立每月释情通报制度,与入矫对象实现无缝衔接。推行社区矫正风险评估机制,根据评估的危险系数,确定“危险等级”,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深化张謇教养并重文化研究,在通州区开展“文化疗愈”项目试点,崇川区创办的社区矫正《绿舟简报》被省司法厅姜金兵副厅长批示肯定。设立“活动区域预设、警报信息互通、行动轨迹追踪”专用监管平台,为1435名社区服刑重点对象配备GPS定位手机,实行24小时监控。试点推广“矫务通”系统,强化现场执法能力。联合法院、公安部门对1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网上追逃,率先为全省提供程序性样板。社矫支队被评为“南通市公正司法示范点”。111月,全市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064人,解除矫正1888人,目前在矫3476人,重新违法犯罪率始终控制在1‰以内。

  三是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加大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力度,推行社会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制定责任区域分解表,划分网格,按网格定人定岗落实排查任务。组织司法行政干警、人民调解员开展经常性排查、集中性分析、会诊式调处,完善矛盾纠纷的定期分析研判及化解机制,形成“社会管理终端化,力量整合统筹化,问题解决初始化”新格局。针对在通生活、工作和投资兴业的境外人士与日俱增的情况,建立涉外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与涉外法律服务中心。探索建立区域性联调协作机制,推动跨区域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举办全市调解员培训班,编印《调解员工作手册》、《南通市人民调解典型案例100例》,强化调解员调处能力。在基层人民法庭和司法所中开展“庭所共建”活动,法庭在司法所设立“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司法所在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实现人民调解组织与法院系统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目前,全市有36家法庭与87家司法所签订庭所共建协议。今年以来,在法庭设立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共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453, 成功化解1431件,调解成功率为98.5%。全国社会管理创新典型培育中央蹲点指导组两次视察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对我市创新建立专业调解组织化解医患纠纷的做法和成效给予高度赞誉。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反映在司法行政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深入,工作方式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机关活力和创造力有待进一步激发。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根据工作实践,增加了部分创新项目,也有少数子目标作了修改、删减,制定项目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继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务实作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